安全生产月自救福利大派送活动方案

| 福萍

2023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铁安监函〔2023〕148号)要求,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结合辖区铁路行业实际,现制定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开展铁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爱路护路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促进辖区铁路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成立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勇波

成 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一处。

三、活动时间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范围内统一开展。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各处室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铁路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结合铁路汛期防洪、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等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铁路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各种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多种载体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我局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要积极采取横幅、展板和挂图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向干部职工发送铁路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警句等,讲好防范事故的案例,激励铁路企业职工、社会力量主动参与事故防范,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活动氛围。配合国家铁路局利用政府网站“铁路安全生产月”专栏,及时报道辖区活动动态,广泛宣传具有特色的宣教活动和好的经验做法。

(三)推进铁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指导铁路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落实铁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排查铁路安全问题隐患,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涉铁安全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铁路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宣传铁路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

(四)扎实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活动。要按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23年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处室要充分发挥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双段长”制,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铁路企业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有效净化铁路沿线环境;及时掌握本辖区相关工作情况,充分利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广泛报道。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相关处室会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一次铁路值班电话与报警服务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应急演练,验证机制运转效果。指导铁路企业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

(六)开展铁路“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相关处室组织开展铁路2023年“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铁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铁路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结合辖区实际,可联合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铁路企业,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结合实际做好工作安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切实督促指导。要搞好统筹结合,开展活动要与我局铁路安全监管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与铁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相结合,加大对铁路企业督促指导力度,调动铁路企业、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3.做好信息反馈。各处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好辖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信息。各处室于6月30日前将本部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26日前向国家铁路局报送实施方案安排(含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活动期间,各处室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随时报送。

安全生产月自救福利大派送活动方案篇2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全省第3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根据《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3〕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治理行动成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开展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行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和法规制度专题学习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宣贯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督促企业以“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活动形式,组织宣贯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组织学习《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月期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将上线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库。

(二)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践诺和应急演练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组织全员观看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积极参加全国“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和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要组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落实“五带头”(带头组织研究本企业承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开展施工消防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带头组织对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及分包单位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求,切实提高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要针对坍塌、高处坠落、火灾、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常见事故类型,组织施工现场开展检验性、示范性、研究性、全员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总结演练经验,梳理存在问题,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

(三)开展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集中开展至少1次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安全专题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一是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工作要求,6月底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第1次全面排查,9月底前完成第2次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深入一线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提高房建市政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行动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二是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指导建筑施工企业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开展全员消防宣传培训和疏散演练。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及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三是推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运用“省安管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严格执行“安全日志”等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并加强检查指导与宣传推进。

(四)开展“云观摩”交流和安全生产咨询宣讲竞赛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各地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运用“云观摩”工地交流方式集中线上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6月20日前推荐上报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本地区优秀“云观摩”项目(申请表及申报条件见附件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各地报送情况综合遴选后,公布全省可供观摩项目名单。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与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省市政工程协会联合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巡讲”活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可根据需求预订讲课内容和时间,联系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安排讲座(课程、授课人等信息详见附件1)。线上公益讲座定于6月8日14时,重点讲解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等内容,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网址链接(见附件1)方式提前报名,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和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在线观看。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将组织举办“2023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23年江苏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竞赛”活动(活动具体内容另见分会通知)。四是上线“安全生产大讲堂”栏目。活动期间,我厅将利用“省安管系统”和正在全省部分区域试点施行的“建安码线上安全教育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2)”开设“安全生产大讲堂”专题授课栏目,首批上线由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作的以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为主题的系列课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1日在南京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土建总包(一标段)项目召开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中旬在盐城港航大厦项目召开“建安码”试点推动暨质量安全观摩会,两项活动将视频直播。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人人抓安全、全员保安全的管理水平。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统筹谋划、完善方案、明确分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二)提升活动效果。要把活动开展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统筹起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要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动火用电、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精准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精准开展严格执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安全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施工一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树选一批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组织事故应急演练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的标杆企业、项目进行表彰激励、观摩示范,相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推广,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中上报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我厅将择优选报省安委办。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4),7月3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5)报送至我厅,并附活动开展的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安全生产月自救福利大派送活动方案篇3

各镇街、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各工业企业: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和《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集安办〔2023〕37号),结合实际,现就开展工信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策划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集美在全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走前头作示范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范围

工信领域。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镇街、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讲心得体会。各有关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继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动力。

(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线上宣传活动。6月上旬开始,区安委办将通过微信平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与“安全集美”有奖答题活动,鼓励各有关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学习应急避险知识,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6月16日,区安委办将采取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网络直播讲安全等形式,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集中设展宣传,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鼓励各有关企业积极参与,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按照《集美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一是运用各种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深度报道工作新亮点、新特色、新成效,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二是结合企业实际鼓励企业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

(五)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各有关企业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六)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各有关企业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以案说法、曝光台、应急科普等专栏。积极参与省安委办开展的“八闽安全发展”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全方位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及我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七)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镇街、各有关企业要运用本辖区、本企业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海报、标语和短视频,张贴“安全生产月”海报,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全面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热潮。鼓励各有关企业邀请专业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等组织各类安全现场培训、专家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全面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全民安全水平。

安全生产月自救福利大派送活动方案篇4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统筹线上线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全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5月31日举办启动仪式。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级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部门负责人要到企业开展安全宣讲。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1.积极参加线上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积极参加国务院安委办开展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和省安委办发起的“安全生产进万家”“人人讲安全”微博话题,在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发布相关安全知识作品,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2.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和养殖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

3.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要创新宣传理念,拓展宣传渠道,结合第四届应急管理新媒体征集展播活动,加强安全文化作品创作,做到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高铁、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要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及服务区、过街天桥、地标建筑等醒目位置,要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编写录制“双语”宣传作品,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4.强化风险预警提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利用短信、电视、应急“大喇叭”等多种渠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农村安全风险点,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要紧盯主汛期天气变化,加强小尺度、短历时的极端灾害临灾预警,加大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发布频次。要以危险区域群众为重点,全面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1.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各地区、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宣讲专项行动、专题培训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2.积极宣传报道“五带头”进展情况。围绕贵州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进展情况。

3.广泛开展“动火、有限空间、危化检修变更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气焊、切割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有限空间、危化检修变更等危险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4.广泛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1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加强资质管理,严禁出借资质、超资质承揽业务。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1.加大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排查整治进行时”为重点,结合常态化“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交叉执法”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各地和重点行业领域,与执法组、督查组随行跟拍,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力做法和实用经验,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每月至少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一批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办假证等案例。

2.积极宣传举报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加大《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宣传,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做好群众举报事项调查处理和兑现举报奖励宣传报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开展有效管用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全员应急演练。

1.开展企业应急演练。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1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1次重点岗位和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初期应急处置实战化教学和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避灾路线。

2.开展农村村寨应急演练。要发挥乡镇(街道)“一办一队一库”(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队、应急物资储备库)、村居(社区)“一站一队一室”(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救援队、应急物资储备室)和应急广播作用,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沼气池中毒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组织村民开展逃生避险应急演练。要重点针对主汛期特点,落实“五早五全”“两段叫应”,做好重点区域应急演练工作。

3.开展城市社区应急演练。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排水防涝重点区域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开展应急演练,利用应急避难场所、科普教育和安全体验场馆、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消防救援站等强化科普教育,提升群众知险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4.开展学校应急演练。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实验室危化品泄露应对处置等开展应急演练,抓好高考、中考等敏感时段安全教育,用好校园广播、安全体验教室、“放假前安全最后一课”等,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5.开展家庭应急演练。要针对燃气、电动车充电、高空抛物、高楼火灾逃生、消防通道以及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等开展安全宣传,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家庭减灾器材、救生工具等使用实操演练,提升以家庭为单位的安全能力建设。

(六)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组织开展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先进科技并重的安全咨询现场活动和云上宣传、云上体验等网络直播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组织社区工作队员、驻村工作队员、应急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应急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服务。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级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突出活动重点。要突出活动主题,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常态化“打非治违”、主汛期自然灾害防治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策划宣传主题,增强针对性、时效性。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三)加大宣传力度。省安委办将在省级主流媒体开设“主播说安全”“应急之声”“做客直播间”等栏目,省应急厅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等将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及时展示,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媒体联动互动,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提高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感染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州)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5月20日前报送联络员,活动期间及时提供创新做法、特色活动的宣传线索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情况。

安全生产月自救福利大派送活动方案篇5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__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社会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活动时间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三、启动仪式

省安委办定于6月1日,举行“陕西省2023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省、市级相关领导及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现场组织各方代表进行集中安全宣誓、现场展示安全文化节目,并对启动仪式进行直播。

四、主要活动

(一)持续深化宣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是宣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市、县安委会和各企业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宣贯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宣讲活动、学习讨论。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在新华网开设“话安全 促发展”专题,邀请部分市、县、企业相关负责人接受访谈。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加强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我省具体措施的宣传,做好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宣传,通过负责人授课、专题讲座、媒体宣传等形式,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一是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省各级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联动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宣传安全政策法规、宣传安全应急科普知识、解答群众关心问题,展示应急管理最新安全科技装备。

二是开展“履行安全责任我带头”活动。各企业要通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安全生产“公开课”、全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推进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

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体现在具体活动成效上,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五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开展一次针对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的事故应急演练,农村村庄开展一次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城市社区开展一次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学校开展一次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等突发情况应急演练,家庭开展一次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是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要积极组织参与应急管理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各市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聚焦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组织开展社会层面安全知识大宣传大科普活动,在本地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集中宣传安全知识常识,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信息;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公共交通电子显示屏、公共场所电子大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商业街区、广场、公园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广泛面向人民群众传播安全知识,在安全生产月时间节点集中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六是开展应急文化精品创作活动。省上开展“新征程 再出发”主题文学创作成果展示活动、“最美应急人”表彰活动、优秀应急宣传视频展播等活动。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创作优秀应急文化精品,面向社会进行宣传,充分展现应急人忠实践行训词精神,对党忠诚,逆向而行,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竭诚为民的精神风貌。

(三)深入宣传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企业安全责任落实

一是开展企业负责人“五带头”活动。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组织媒体及时对企业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进行宣传。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我有责”活动。各市要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从业人员“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对外包外租项目大排查,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四)强化重大隐患曝光和典型案例警示,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曝光。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行动、明查暗访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一线采访,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市、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在本级媒体曝光“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并报送省安委办。

二是鼓励全民参与隐患举报。要广泛宣传《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及“12350”“12345”等举报渠道;在企业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是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各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近年来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制作警示录或警示片,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协同联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细化方案、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组织协调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力度,掀起活动宣传热潮。

(二)突出特色,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抓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创新工作举措,结合重点工作推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要走进企业一线、深入群众中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特色宣传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提高群众参与感。

(三)认真总结,及时做好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创新性工作,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请确定1名活动联络员,于5月20日前将联络员反馈表,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统计表报送省安委办。联系人:__,__(带传真);电子邮箱:__。

安全生产月自救福利大派送活动方案篇6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__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启动仪式

定于5月31日,在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大厅主会场举办启动仪式,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负责同志等参会。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五、主要活动

(一)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省、市、县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组织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高铁、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地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各省、市、县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安全生产月自救福利大派送活动方案篇7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全省住建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全省住建系统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成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重点任务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1.深学重要论述。以理论学习为先导,通过理论专题学习、课堂培训以及“晨会”“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深学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履职尽责法制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深学创新措施。深入研究“八抓20条”创新措施,结合部门单位和企业项目实际,建立健全能操作可执行、能落实可考核的具体措施,同时进行重点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创新措施落实落地。

4.深学标准规范。集中组织学习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等标准规程和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基坑(沟槽)开挖、高处作业、自建房建设等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控能力,切实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5.实施重点整治。扎实开展房屋市政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拆除暗挖、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环节,紧盯转包、违法分包、“四无”施工、无证上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认真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6.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安全承诺内容见附件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7.落实举报奖励。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内部吹哨人”制度,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微信小程序、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兑现奖励。

(三)深入开展应急演练

8.建立完善预案。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设备物资储备,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

9.组织真演实练。各行业领域要针对安全事故救援、特殊天气应对、高处坠落、倒塌坍塌、火灾爆燃、中毒窒息、触电等突发事件,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检验预案质量,切实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10.丰富“安全月”集中宣传形式。开展房屋市政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宣传,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内容。组织“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举办“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11.办好“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当地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发挥地域特色,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安全施工、安全用气、安全营救、消防审验等法规知识和应急救援常识,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推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12.组织“齐鲁行”集中宣传报道。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明查暗访”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创新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等互动展示活动。

13.开展“警示钟”集中宣传教育。深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开展现场警示会等多种形式,利用反面“活教材”开展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效果。协调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典型案例,公开一批举报重奖事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14.贯彻“走进门”集中宣传理念。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安全志愿者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消防审验专家行”“安全志愿者在行动”“进门入户送安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活动

15.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和专业人员积极参加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安全讲师选拔,组织开展“技能兴鲁”建筑电工职业技能大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小组(SC小组)优秀创新成果竞赛等活动,坚持以赛代训、以赛带练,推动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战技能。

16.广泛征集优秀案例。鼓励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编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和课件、一线班组安全奖励做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高处坠落预防措施、建筑施工安全工法,广泛动员开展“五小”活动,公布推广一批优秀成果案例,助推解决住建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弱项和技术难题。

17.积极参加科普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以及全省应急科普作品征集、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活动,积极报送音视频、图书、绘画等科普作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初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届时通过网络形式与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直播联动、同步启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活动保障,深入动员部署,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全员广泛参与、成效突出明显。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形成强大声势。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拓展社会宣传渠道,组织行业企业在办公地点和项目(站场)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横幅标语,通过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加强对各项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主题教育统筹起来,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压实安全责任,创新工作举措,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主题、因地制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5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见附件2),拟举办特色活动的,要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共同筹备交流、现场指导。活动期间,联络员要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亮点做法和进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及时宣传推广。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电子邮箱: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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