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

| 泽慧

12月18日电 中央宣传部近日向全社会宣传发布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1)

鲍卫忠同志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毕生价值追求,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自身工作的衡量标准,时刻保持饱满的学习热情和忘我的工作干劲,始终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和纯粹的为民之心,坚决捍卫法官的原则底线和职业尊严。

生前,他带头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身作则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面对说情打探打招呼,他刚正不阿、严辞拒绝;面对当事人“答谢”,他谦逊之至、婉言拒绝;面对当事人误解,他毫无抱怨、从未生恨,用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作为最好的回答;面对不实举报,他行正端直、无愧于心,积极配合调查核实无半点委屈。在他带领下,执行局自2015年以来办理的854件执行案件中,无一起“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正义“鲍公”!是群众对他的由衷赞许。他用心用情办理的一件件执行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公正,临沧名派凯鑫商贸有限公司、沧源华盛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熊嗣平等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称赞他执法公正、心系百姓;为民服务、执法先锋;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他毕生都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官的职业本色,做到了清正廉洁,留下了满身正气。告别仪式上,他生前办理案件的当事人、接触过的群众自发前来,吊唁和送别这位“一心为民、纯朴善良的好法官”。

卫戍正义,忠勇执法,他用信仰坐标人生;卫护群众,忠骨遗风,他用生命践行誓言。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2)

2023年8月11日上午,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举办。

报告会上,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丹,鲍卫忠同志妻子周红,沧源县法院干警陈美红,临沧市文化传媒集团记者毕昱4位报告团成员,分别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深情追忆鲍卫忠同志长期坚守在边疆民族地区司法一线,用脚步丈量祖国边疆,用共产党人的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的英雄事迹,全方位展现了鲍卫忠同志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实干担当、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和伟岸形象。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3)

鲍卫忠同志是在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中成长起来的优秀代表,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好党员,是对党忠诚、一心为民、实干担当、清正廉洁的好法官。

他的精神品质将永远激励和鼓舞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坚定不移走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向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4)

鲍卫忠,男,佤族,1976年6月生,中共党员,云南沧源人,生前系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长期扎根我国西南边陲,对党忠诚、公正司法,为民族地区繁荣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他始终珍视民族团结,深入村寨普法释法,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佤山法治“老黄牛”;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2021年10月,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2022年9月,鲍卫忠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5)

鲍卫忠是一位优秀的法院干警,他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在工作中,鲍卫忠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鲍卫忠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心关爱弱势群体,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展现了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鲍卫忠的事迹得到了广泛认可和赞誉,他的精神品质和职业素养成为了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他的事迹也激励着广大政法干警不断奋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6)

鲍卫忠长期扎根我国西南边陲,对党忠诚、公正司法,为民族地区繁荣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他始终珍视民族团结,深入村寨普法释法,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佤山法治“老黄牛”;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2021年10月,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5岁。2022年9月,鲍卫忠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7)

鲍卫忠,历任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主任、沧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沧源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鲍卫忠同志扎根边疆基层法院工作24年,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把自己全部力量贡献给了边疆法治建设事业,用生命展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和职业精神,彰显了新时代政法队伍的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2021年10月23日,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5岁。

2023年10月,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编著的《人民法官鲍卫忠》已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8)

鲍卫忠,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鲍卫忠同志对党忠诚,把事业融入血液、刻进灵魂。在抗击新冠疫情这场大战大考中,他“疫”无反顾、冲锋在前,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清源”专项执行行动中,他奋勇争先、攻坚克难,执行到位金额达1.3亿元。他心系群众、执法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追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22年11月1日凌晨5时38分,鲍卫忠同志在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班洪村执行案件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年仅55岁。

鲍卫忠同志是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的优秀代表,是政法战线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杰出代表。

2023年1月12日,中共云南省委决定追授鲍卫忠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9)

鲍卫忠,男,佤族,中共党员,1976年6月出生于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2021年10月21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不幸去世,年仅45岁。

鲍卫忠同志于1997年10月调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24年的司法生涯里,鲍卫忠同志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为祖国边疆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全部力量,他一生都在为实现公平正义努力奋斗着,为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燃烧着,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2017年因工作实绩突出,被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因连续评为“优秀公务员”被记三等功。鲍卫忠同志因公牺牲后,先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中国好人”“2022年度法治人物”“云南省政法英模”“云岭楷模”等荣誉称号。

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篇10)

翻开鲍卫忠同志的笔记,第一页写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投身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投身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专项行动中,不遗余力践行着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宗旨,兑现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他们身边的“老黄牛”。

在执行工作中,为了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暖,鲍卫忠同志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心用情为民办事解忧。案子再小,他都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为一个1900元的案件,他往返山间几十公里数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做工作,直至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他都以心换心,会为还不上欠款的养鸡人千方百计找销路,为患病当事人悄悄垫付执行案款。他把当事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像家人朋友一样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只要群众有需要,休息日、节假日都是他的工作日,田间地头、大街小巷都是他的办公室,不管受多少累吃多少苦,只为让正义兑现、让群众满意。在他任职期间,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90.97万元,为61位特困申请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就是这种最纯朴的为民情怀,他用最平凡的办案方式把执行做到了极致,让司法有了温度,让正义有了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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