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先烈的事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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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先烈的事迹范文【篇1】

邱少云

邱少云(1931~1952),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出生于四川铜梁县(1997年后属重庆市)关建乡的一个贫农家庭。15岁那年被国民党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赴朝鲜作战。

1952年10月,为打击在上甘岭的美国和南朝鲜军队,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邱少云被选派参加潜伏部队,并担任了发起冲击后扫除障碍的爆破任务。12日上午,敌机向其所在的潜伏区进行低空扫射,并投掷燃烧弹。飞迸的燃烧液燃遍他全身。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邱少云任凭烈火烧焦身体一动不动。他双手深深地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至壮烈牺牲。

战后,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文艺工作团赠给特等功臣邱少云烈士锦旗上写道:“献给中国人民志愿军伟大战士邱少云永垂不朽”。志愿军第15军全体指战员献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祖国人民的光荣”。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分会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光荣之家”。四川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给邱少云烈士的家属的锦旗上写道:“伟大人民的战士,英雄不朽的功绩”。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群众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被.....志愿军某部委员会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于1952年11月6日给他追记特等功,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金化西面的391高地石壁上:“为整体、为胜利而牺牲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

了解先烈的事迹范文【篇2】

黄继光

黄继光(1930~1952),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级战斗英雄。农历1930年11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中江县一个山村,他自幼家境极为贫寒,六七岁时父亲因受地主欺压,病恨交加而死。黄继光从小就给地主扛长工、割草放牛。1949年冬,家乡解放,村里组织起农会,黄继光不但成为农会第一批会员,积极斗争地主,还当上了村里的民兵。

1950年战争开始后,国内停止复员并大量征兵。1951年3月,中江县征集志愿军新兵时,黄继光在村里第一个报了名。体检时,他因身材较矮开始未被选中。来征兵的营长却被黄继光参军的热情所感动,同意破格录取。

到朝鲜前线后,黄继光被分配到第十五军第一三五团二营六连任通讯员。1952年4月,部队到五圣山前沿阵地接防,本想杀敌立功的黄继光却被分配到了连队后勤。经过副指导员细致的思想工作,黄继光明白了后勤工作的重要性,样样工作都干得很出色。1952年7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经上级批准,他荣立三等功一次。

1952年10月14日,上甘岭战役开始。10月19日夜,黄继光所在的二营奉命反击占领597.9高地表面阵地之敌。当攻击部队受阻、伤亡较大时,已任营通讯员的黄继光挺身而出,主动请战,消灭敌人火力点。在战友负伤牺牲、自己所携弹药用光的情况下,黄继光毅然用自己的身躯堵住了敌人枪眼,为冲锋部队的胜利开辟了通路,牺牲时年仅22岁。

黄继光的英雄壮举,获得了战争中的最高荣誉——他被志愿军领导机关追记特等功,并授予“特级英雄”称号(另一特级英雄是杨根思);所在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追授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黄继光最后长眠于沈阳市北陵烈士陵园。

了解先烈的事迹范文【篇3】

7月3日,为庆祝建党92周年,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党员前往永嘉楠溪江畔的红十三军革命遗址参观,缅怀革命先烈,接受党的革命传统教育,感受红色精神。

党员们分别参观了红十三军纪念碑、红十三军军部旧址和红十三军纪念馆,观看了红十三军革命历史记录片,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老红军革命的艰辛历程,感受到先烈们为了祖国和人民的解放事业视死如归,英勇献身的革命精神,切实体会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通过本次参观活动,大家感触颇深,都纷纷表示,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到模范榜样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了解先烈的事迹范文【篇4】

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陕南地区第一个小组--中共大安小组创始人陈锦章烈士的故里,王观营社区党总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革命传统教育,39名党员共同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精神。

在当地解说员的生动讲解下,大家认真聆听了陈锦章烈士的求学经历、入党历程以及秘密组建中共大安小组,最终带领一家三代十一人投身革命的英勇事迹,亲身感受先烈们为革命事业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伟大

通过本次参观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党性得到了锻炼,灵魂受到了洗礼,思想得到了升华。今后,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和幸福生活,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继承和弘扬“革命一家人”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壮举。

了解先烈的事迹范文【篇5】

沈星,男,1981年6月出生,生前系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营职参谋、上尉军衔,第四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2012年5月11日,沈星请假回山东青州,为准备毕业论文收集相关材料。2012年5月13日10时许,青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生王鸿昊在青州市南阳河不慎落水。途经此地的沈星听到呼救声后,奋不顾身立即跳入水中实施营救。他一次次将王鸿昊推向岸边,由于水流湍急、河堤坡陡湿滑,王鸿昊一次次从河堤滑下来,经过沈星数次奋力推举,在闻讯赶来的一名妇女和中年男子协助下,终将落水学生营救上岸,但沈星因体力透支沉入水中。在军地共同搜救下,沈星被救捞上岸,但因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当沈星被打捞上岸时,在场的人们都惊呆了,他仍然举着双手保持着向上托举的姿势。他用生命践行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庄严承诺。

沈星同志是一个理想信念坚定的人。挂在他宿舍台灯上的小卡片,写着这样一段话:“共产党员的称号本身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感召,蕴含着把优秀的人、高尚的人引领凝聚到一起的无穷力量!”。沈星同志是一个奋发有为、恪尽职守的人。每次岗位调整都能很快进入角色、胜任本职。先后参与编写了6项教学规范和教材,2套教材分获二炮一、二等奖,发表多篇教学理论研究文章。沈星同志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根植头脑、融入血脉。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从小就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洗衣服挑水打扫屋子。沈星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曾组织策划同学“保卫母亲黄河”活动,自行车骑行1000多公里,力所能及开展社会调查和宣传活动。

沈星的英雄壮举,感动了古城青州,感动了齐鲁三秦,感动了神州大地。驻地数万群众自发到英雄牺牲的地方点亮烛光、敬献花圈、谱写诗歌,通过各种方式沉痛哀悼英雄、追忆英雄。追悼会那天,200多家党政、企事业单位敬献花圈,近10万群众自发沿途送别。

英雄逝去,精神长存。人民日报、新华社、解放军报等10多家主流媒体深入报道沈星事迹,新闻联播节目以3分钟时长在提要和头条中播出,网络点击量超1000万,跟帖评论达10余万人次。2013年3月,沈星的英雄事迹被西安电影集团拍摄成专题片《一道星光化彩虹》并进入院线公映,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教材。

为弘扬英雄壮举,二炮党委和山东省潍坊市委分别作出向他学习的决定。沈星先后被军队系统追授“第二炮兵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模范”、“热爱人民好军官”荣誉称号;山东省、陕西省分别追授他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团中央追授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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