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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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33”是“从年到年,用3年时间减少300万贫困人口”;“66”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8”是到年,实现贫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以上。

2、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

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3、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小康路建设;小康水建设;小康房建造;小康电建设;小康讯建设;小康寨建设。

4、精准扶贫“四看法”:

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 有没有读书郎。以“四看识真贫”工作法在全镇对扶贫户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户,找准了贫困对象。

5、精准扶贫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安排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6、脱贫“五个一批”工程: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7、精准扶贫两个所有:

就是到年全省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落实兜底政策;到年全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

8、精准扶贫两个不掉队:

“两个不掉队”就是聚焦所有民族脱贫,不让一个民族掉队;聚焦三片六山地区脱贫,不让一个地区掉队。

9、贫困对象识别程序:

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备案。

10、“5321”结对帮扶活动:

即厅级领导帮5户,县级领导帮3户,科级领导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

11、扶贫主体责任:

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

12、两有户:

有资源、有劳动力但无门路。

13、两因户:

因学致贫、因病致贫。

14、两无户:

无力脱贫、无业可扶。

15、两缺户:

缺基础设施、缺技术资金。

16、贵州省委省政府“1+10”配套文件:

17、即是:《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即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①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

②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

③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

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

⑤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

⑥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

⑦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

⑧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

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

⑩实施党建扶贫行动

18、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①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完善高速公路路网连接通道,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到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②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扶持贫困县、贫困乡镇规划建设不同层次的农业示范园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村小微企业。实施乡村旅游扶贫计划,大力实施电商扶贫。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③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到年把“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脆弱地区142万人全部迁出。合理规划移民安置点。

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大力推进“四项突破”工程和教育“9+3”计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继续压减6%的行政经费用于支持教育,各级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

⑤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提高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服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实施“百院建设工程”。

⑥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涉农资金优先投向贫困村。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扶贫投融资平台,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和县级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特惠贷”。

⑦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年农村低保与扶贫两个标准实现统一,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⑧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资源实现与全省9000个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用好对口帮扶力量,完善联络协调机制。用好各类企业力量,深入开展国有企业“百企帮百村”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以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县级规划,深入推进大规模、区域性、产业化连片开发。实施麻山、瑶山、月亮山专项扶贫行动计划,实施“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脱贫”战略,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扶持政策。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⑩实施党建扶贫行动。大力开展集团帮扶,深入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健全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联乡驻村包户帮扶责任制。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支“两委”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坚持重心下移、结对到户,优化驻村干部配备,选拔有农村工作经验、能力较强的干部从事驻村帮扶工作。健全贫困村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稳定保障制度,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医疗、养老等保障机制。

年贵州省低保申请条件

一、年贵州省低保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低保申请流程

1.家庭成员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的需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3.当地办事处审核;

4.不管通过与否,给予通知;

5.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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