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7篇

| 吴泽

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篇1

谭彦,1960年10月生,吉林集安人,生前系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他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向恐吓低头。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1989年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他以惊人的毅力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的誓言。在1993年至1994年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全院人均结案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任法官20年间,谭彦始终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坚决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谭彦常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他建立了缓刑罪犯回访制度,帮助他们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1994年,谭彦连续5天高烧不退,仍坚持出庭。同事实在不忍心,就连拉带拽把他送进了医院。医生看过他的胸透片后,直呼“不敢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在开发区法院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的考勤表上,总共560个出勤日,除去48天因病请假,剩余的512天谭彦保持全勤。

谭彦身患重病后,以超人的意志与病魔顽强抗争。他“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崇高情怀,在抵抗绝症中表现出的钢铁般意志,执法如山的职业精神,赢得“铁法官”的美誉,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全国法院系统青年法官标兵”等各种荣誉称号;1997年当选为党的x大代表,2009年被授予“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2019年入选“新中国最美奋斗者”。

2004年11月28日,这位与病魔抗争了15年的“铁法官”永远倒下了。同事整理谭彦遗物时,在他的办公桌下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

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篇2

谭彦,曾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共x大代表,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2009年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2019年入选最美奋斗者……

2004年11月28日,和病魔抗争了16年后,这位视工作如生命的“铁法官”,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离开了。

时光匆匆,至今已是17载,但谭彦为党甘愿奉献一切的忠诚之花,已经在无数人的心中绽放。

“小小渔村”淬炼钢铁之躯

在开发区法院的文化墙上,谭彦事迹介绍和有名的《老铁之歌》占据近乎一整个墙面。

老铁,人民的兵,执法的一架天平;老铁,坚强的人,我们的一盏明灯;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司法的公正,你无私奉献,燃烧着生命,你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老铁,拓荒的牛,铁骨铮铮;老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对人民满怀深情,对党一片赤诚,你无私奉献,燃烧着生命,你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这首《老铁之歌》就是谭彦的同事们为他创作的,赞扬他有钢铁般的意志。

1960年,谭彦出生在吉林省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家庭。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

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谭彦大学毕业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组织上派他与其他几名同志一道筹备组建开发区法院。

当时,大连开发区还是个荒凉、偏僻的小渔村,距市中心30多公里,荒草遍地,道路泥泞。“开荒期”的开发区法院,更是人手缺乏,工作繁杂。

没有宿舍,住在四面透风的工棚里;白天,骑着自行车深入工地、渔民家中调查;晚上,由于电力不足常点着油灯看书、写材料。冬天,呼啸的北风吹来,工棚如同冰窑。创业期的艰苦环境,谭彦毫无怨言,与他一起到开发区的人,有的调走了,有的回到了市里,而他却坚持留了下来,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

谭彦工作出色,是老同志眼中有前途的好苗子,但长期在艰苦条件下透支体力,他的身体出了问题,病情不断加重。

1989年,就在妻子分娩当天,他病倒了。诊断结果是“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那一年,他才29岁!面对医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只能活5年”的忠告,谭彦以超人的意志与病魔进行抗争。

为了治病,谭彦吃的苦常人无法想象。一年365天,不打针的日子数得过来。胳膊上密密麻麻全是针眼,几乎都找不到下针的地方。

开发区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夏明宇曾是谭彦当年的书记员,一起共事过10年。他说:“谭彦那种为了人民燃烧生命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现在仍清楚地记得他拖着病体在办公室熬灯夜战的场景和那种为了司法事业忘我工作的形象。”

“司法战士”彰显为民情怀

“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一件错案。”了解谭彦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谭彦办案容不得半点马虎。

“老子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你这个小法官?”1994年谭彦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被告不满判决大闹法庭,随后又指使他人两次打电话威胁谭彦:“咱们走着瞧!”

对此谭彦毫无惧色:“我依法办案,你不服可以上诉。”

法律无情,法官有情。

也是1994年,谭彦审理了一起虐待老人案。因为无法忍受儿子打骂,一位六旬老太状告儿子,谭彦受理后立即前往调查,走访时他了解到,被告人确有虐待老人的现象。随后,他将被告人传到法庭,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但没想到不孝儿不思悔改,竟继续对老人施暴。

谭彦正准备在村里公开审判这个案件时,不料老太心疼起儿子来,找到谭彦要求撤回起诉。

按说,该案也可就此了结,但谭彦认为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是源于法律意识淡薄,必须让更多人知法、守法。他提出将原来的公开宣判改为法治教育大会。谭彦以该案为例给广大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会上,不孝子给老母亲叩头认错,当众写下保证书,这件事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

谭彦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

执法为公,不谋私利。

在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

谭彦的老家远在吉林山区,家中有患病的姐弟,生活全靠父亲一人的工资维持,谭彦的工资也经常要贴补老家。经济上虽然不宽裕,但是要用金钱亵渎法律的神圣,谭彦坚决不干。

“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谭彦的入党誓言滚烫。

鞠躬尽瘁谱写奉献之歌

“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谭彦深深懂得杰克·伦敦这句名言的寓意,时刻警醒自己的生命要为人民而燃烧。

自知不久于人世,谭彦对领导说:“我干一天就少一天了,你就让我工作吧。”在他看来,与其在医院里等死,不如回去工作,活一天就要体现一天的价值。

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载,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有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竟多达512天。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医生嘱其“全休治疗”。

“人不能愧对生命,干一行就要干出名堂。”虽身患重病,谭彦依然以优良的工作成绩让虚弱的生命绽放绚丽光芒。1993年至1994年,谭彦审理案件108件,结案105件,分别高出全院人均的44%、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我是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普通的基层法官,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一点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许多的荣誉,心里时常不安。感谢党和人民的培养和关怀,下辈子我也要跟党走。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大好年华献给党的伟大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

谭彦写下的遗言满是豪情,却又无尽悲壮。

在谭彦精神的感召和鼓舞下,开发区法院拿出了漂亮的“成绩单”,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夏明宇,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谷晓霞、曹雨,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时丽丽等一批先进典型……

“谭彦同志的先进事迹是我院的宝贵精神财富,他那种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精神已经成为我院推进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的灵魂,成为我院干警争相学习的优良品格。我们将持续传承‘铁法官’精神,大力弘扬他‘铁心向党、铁志为民、铁肩担当’新时代内涵,让谭彦精神始终在我院闪耀光芒。”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祥志说。

榜样力量无穷,英雄精神将薪火相传。

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篇3

谭 彦(1960-2004) 男,汉族,吉林省集安市人,中共党员。生前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副院长。

1985年,谭彦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工作。由于刚建立开发区法院工作条件艰苦,加之长时间超负荷工作,他患了严重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医嘱长期全休治疗。当得知生命已变得短暂可数时,他没有被病魔所吓倒,也没有住院治疗和休养,而是经常身揣诊断书,更加拼命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在工作中,他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从不接受吃请,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成为一名铁法官。在担任开发区法院民事和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期间,他不仅带领全庭干警多办案、办好案,而且自己年结案就达108件,高出平均水平44.4%,结案率、调解率、无超审限等3项指标名列全院第一,经他办理的案件无一改判。1994年6月,他连续高烧5天不退,还坚持4次开庭,庭审完后才去医院治疗。2004年11月,谭彦因病逝世,年仅44岁。他是中共x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篇4

小渔村艰苦创业

1985年,谭彦到距大连市中心30多公里的大连开发区筹备组建开发区法院。此时的开发区条件简陋,荒凉偏僻,处于“开荒期”的开发区法院人手缺乏,工作繁杂。谭彦白天骑着自行车深入工地、渔民家中调查,晚上由于电力不足常点着油灯看书、写材料。谭彦对创业期的艰苦环境毫无怨言,坚持留在开发区,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

谭彦工作出色,但长期在艰苦条件下透支体力,使得他的病情不断加重。1988年底,谭彦还是一名书记员,一个人要为5名法官当助手,承担着超负荷的工作量。由于过度劳累,他感冒发高烧持续20余天。但他仍然一边咬牙坚持工作,一边照顾临产的妻子。1989年,在妻子分娩当天,谭彦最终难以支撑陷入昏迷,被同事送到医院后,他被诊断患有肺结核病中最严重的“纤细空洞性肺结核”。为了治病,谭彦一年中少有不打针的日子,胳膊上密密麻麻全是针眼,几乎都找不到下针的地方。

“司法战士”心为民

1994年,谭彦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被告认为谭彦的判决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在法庭上破口大骂:“老子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你这个小法官。”随后,又指使别人两次打电话威胁谭彦:“你就这么判吧,咱们走着瞧。”谭彦毫无惧色:“我依法办案,你不服可以上诉。”被告震慑于他的凛然正气,服从了判决。

同年4月,谭彦审理了一起虐待老人案。因为无法忍受儿子打骂,一位六旬老太状告儿子,谭彦受理后立即前往调查,走访时他了解到,被告人确有虐待老人的现象。随后,他将被告人传到法庭,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但没想到不孝儿不思悔改,竟继续对老人施暴。谭彦正准备在村里公开审判这个案件时,不料老人心疼儿子,找到谭彦要求撤回起诉。尽管该案也可就此了结,但谭彦认为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是源于法律意识淡薄,必须让更多人知法、守法。他提出将原来的公开宣判改为法治教育大会。谭彦以该案为例给广大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会上,不孝子给老母亲叩头认错,当众写下保证书,这件事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

鞠躬尽瘁廉洁人

据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谭彦的老家在吉林山区,家中有患病的姐弟,生活全靠父亲一人的工资维持,谭彦的工资也经常要贴补老家。经济上虽然不宽裕,但是要用金钱亵渎法律的神圣,谭彦坚决不干。

据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载,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有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多达512天。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医生嘱其“全休治疗”。虽身患重病,谭彦的工作依然成绩斐然。1993年至1994年,谭彦审理案件108件,结案105件,分别高出全院人均的44%、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1996年5月,谭彦的病情又一次发作,咳嗽、气喘,持续高烧十几天。6月5日,时任大连开发区法院院长张晓明为了让他安心治疗,命令撤掉他的办公桌,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安心治疗,不要老想着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谭彦才暂时离开了审判岗位。1998年初,经过一年多的专心治疗,谭彦的病情明显好转,尽管身体还很虚弱,他依旧立即回到法院上班。法院没有电梯,身体虚弱的他坚持自己走楼梯,拒绝了同事们的帮忙。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经不起反复,坚决要求他继续休养,他只好放弃每天准时上班的念头,但心却一直系着审判工作,隔三岔五总要到法院看看。一到审判委员会开会讨论案子,他总是尽可能参加。几年来,病魔一直伴随着他,因为长期服药,他又患上双肾结石。但他只要觉得身体好转,便向领导要求上班。

乐观向上斗病魔

因重病离开岗位之后,他把每天的生活安排得有条有理,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他常常坐在轮椅上陪爱人、孩子散步,一家三口有说有笑。他喜欢与岳父下棋,陪老人海阔天空地谈论时事。他喜欢看足球,一个精彩的射门会使他像孩子一样又喊又叫。只要在家里,他每天都会给儿子辅导功课。身体状况好的时候,他还会亲自下厨。颇有喜剧细胞的他,一高兴了还会给家人来段小品,儿子最喜欢看他模仿赵本山扮演老大娘。他喜欢听音乐,临终前几个月还让朋友用MP3下载一些民族音乐,在重症监护室,他时常沉浸在这些乐观向上的旋律里。在自知不久于人世后,谭彦对领导说:“我干一天就少一天了,你就让我工作吧。”在他看来,与其在医院里等死,不如回去工作,活一天就要体现一天的价值。

1996年下半年,组织上把他送进全国最好的结核病医院,给他提供最好的治疗条件。在他的极力配合下,疗效显著。至2003年初,他的痰菌培育检查结果呈阴性,医生宣布,他的病已临床治愈。2003年底,正在跃跃欲试准备上班的谭彦因为一次意外,病情急转直下,被送入重症监护室。

2003年12月29日深夜,谭彦的病情再次加重,医院发出病危通知。单位开始为他准备后事。医护人员奋力抢救,切开他的气管以维持他的呼吸。被切开气管后,谭彦已经说不出话来。但他很快学会用手机发信息,时常通过信息答谢同事和朋友的关心。与谭彦同期被送进重症监护室的病人都相继去世了,惟有谭彦坚持了11个月。

2004年11月21日,生命垂危的谭彦写下遗言:“我是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普通的基层法官,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一点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许多的荣誉,心里时常不安。感谢党和人民的培养和关怀,下辈子我也要跟党走。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大好年华献给党的伟大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昏迷几小时后,他再次提笔写下:“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经过又一次昏迷之后,谭彦又提起笔来: “我此生有三大遗憾:一是为党做的贡献太少;二是给亲人的关心太少;三是没有读完研究生。”

2004年11月25日,看着心力交瘁的妻子和泪水涟涟的儿子,谭彦写道:“感谢中央首长和各级党政领导,感谢肖扬院长和各位法院领导。是党和组织给了我多次生命。”临终之前,谭彦让爱人找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分别在扉页上写下赠言,送给作为共产党员的妻子和共青团员的儿子。他给妻子的赠言是:“热爱党,忠于党,与丽娜共勉。”

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篇5

谭彦,1960年出生于吉林省集安市,1985年参加工作,2004年因病逝世,年仅44岁,生前曾任大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从他18年的法院工作历程中,我读懂了什么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也感悟到了人民心中“铁法官”“老铁”背后“铁”的品质。

“铁”中蕴含坚守,唯有坚守理想、坚守情怀、坚守初心使命,才能一以贯之忠于司法事业。1981年,21岁的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那时候他就立志做一名人民的好法官。1985年,他主动放弃市区优越的生活环境,志愿到刚刚起步、条件比较艰苦的大连开发区工作。他曾讲到作为一名司法战士,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面对大连开发区艰苦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时,他依然能忘我工作,即便在重病缠身的情况下还可以保持高结案率和零退还改判率,我认为这与他对法官事业的热爱是密不可分的。以谭彦为代表的人民法院英模由于怀揣理想、坚守理想、投身理想,才能做出了一份份让人叹服的工作成绩。当下,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在应对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时,只有保持对司法工作的高度热情、坚守对司法事业的初心使命,才能保证一往无前,进而深挖自身潜力,在人民群众当中树立起公正、神圣的法官形象。

“铁”中带着坚硬,唯有用过硬能力、过硬业务、过硬职业素养,才能将公平正义深深刻进人民心中。谭彦法官的职业生涯写满了拼搏、磨砺和进步,他曾经讲过“我们头顶国徽,肩扛着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错案子。”他积极投身大连开发区建设实践后,每日刻苦学习、潜心钻研,即使身患重病还能做到专业书本不离手。也正是由于他的勤奋,使他快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年轻法官,练就一身过硬的业务工作能力。我们处在前所未有的变革时代,干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如果知识不够、眼界不宽、能力不强,就会耽误事。作为一名法院人,我认为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珍惜光阴、不负韶华,保持将长本领、长才干作为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在每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并从中汲取知识和营养,做到业务过硬、本领精湛,快速成长为一名能够独当一面的司法工作者,才能弄懂弄透司法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铁”中还应有坚持,要能坚持生命不止、奋斗不息,方能打造一具“钢铁之躯”奉献岗位。谭彦法官在《让人生更加充实》一文中提到,“在有限的时间里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来报答党和人民。”1993年7月到1995年6月间,本该按医嘱全休治疗的他,在560个出勤日中仍能出勤512天。从他妻子、同事回忆文章中可以看到,由于放心不下法院工作,他时常是成把成把的药灌下以后就继续工作,工作结束后等待他的就是晕厥、虚脱、住院……细细想来,撑起他这具“钢铁之躯”的不是强悍的躯体,而是钢铁般坚持不懈的意志。面对日常工作中各种风险挑战考验,应当要有谭彦般的意志,不松劲、不泄气,做到一仗接着一仗打,以坚持做笔、以奉献为墨,书写出一名法院人奉献青春、服务百姓的奋斗篇章。

时至今日,谭彦法官离世已近18年,但他的事迹和精神仍值得我们铭记和传承。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反复感悟英模的精神,汲取身边榜样的力量,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积极投身“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中去,以实际行动为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篇6

辽宁省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坐在轮椅上的谭彦出现在我们面前。

身患重病的他身体已极度虚弱,1.76米的身高,体重只有40公斤。苍白的脸庞十分消瘦,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流露着执着和坚定。

医生曾断言他如果“不全休治疗,最多只能活5年”。5年时间早已过去,这位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却以自己钢铁般的意志与疾病作斗争,顽强地工作、生活着。

医生只允许我们采访10分钟。

10分钟里,被人们称为“老铁”的谭彦用微弱的声音,向我们讲述着他对生命的理解、事业的追求和对生活的无限热爱……

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谭彦说:“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一件错案。”

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人们看到了一位铁面无私的人民法官。

一次,谭彦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的一位亲戚恰巧是谭彦妻子贾丽娜的同学,关系一直不错。这位老同学找到贾丽娜,希望她在谭彦面前说说情。

贾丽娜知道谭彦一向不徇私情,但老同学的托付又使她抹不开面子。“案子不大,或许这次他能破例。”她想。回家后她把这件事跟丈夫说了。

“不是我不给面子,同学、朋友的情再大,也没有法大,咱不能让肩上的天平倾斜,原谅我……”谭彦坦率地告诉妻子。

“我向老同学好好解释解释。”听了谭彦的一席话,妻子对丈夫多了一份理解。

在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

谭彦不是不缺钱。远在吉林山区的老家,姐姐和弟弟都有病,全家生活只靠父亲的工资维持。作为长子,谭彦常要把自己的工资寄回老家,自己的三口小家却要靠岳父接济。然而,用金钱亵渎法律的神圣,谭彦坚决不干。

同许多法官一样,谭彦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有打着各种旗号来拉关系的,也有目无法纪者的恐吓,但谭彦从不屈服。

1994年,谭彦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被告认为谭彦的判决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在法庭上破口大骂:“老子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你这个小法官。”随后,又指使别人两次打电话威胁谭彦:“你就这么判吧,咱们走着瞧。”谭彦毫无惧色:“我依法办案,你不服可以上诉。”被告震慑于他的凛然正气,服从了判决。

谭彦常说:“我们是法官,头顶着国徽,肩扛着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一件错案。”他认为,秉公执法的核心就是认真、准确、公正地办案。了解谭彦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谭彦办案容不得半点马虎,从不放过一个疑点。

法律无情,法官有情。谭彦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

谭彦把人民法官的职责延伸到法庭以外,他在自己庭里建立了对缓刑罪犯的回访制度,定期把有关的法律书籍给他们看,教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真正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一个缓刑罪犯见谭彦又一次来到他家,激动得泣不成声:“谭庭长,我与您非亲非故,您却对我比亲兄弟还亲,我再不好好改造,还是人吗?”还有一个罪犯,听说谭彦病重,拿出了治疗结核病的独家偏方。

病榻上的谭彦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法官不应只在法庭上惩罚罪犯,还应把执法工作当成普法的课堂,使广大群众受到法制教育。

1994年4月,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来到开发区法院,状告儿子虐待自己。谭彦受理后,立即赶到老太太住的偏远渔村。调查中,谭彦了解到,被告人的确经常打骂老人,是村里有名的“刺儿头”。谭彦随即将被告人传到法庭,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没想到被告人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虐待老人。谭彦非常气愤,经请示准备依法将被告人拘留起来,然后在村里公开审判。可这时,老太太心疼起儿子来,找到谭彦要求撤回起诉。

按说,这个案子到此可以了结。但谭彦认为:在农村,不少人法律意识淡薄,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必须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于是,他提出将原来的公判大会改为法制教育大会。在全村人面前,谭彦以这个村民虐待老人的典型案例,给广大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会上,不孝之子向母亲叩头认错,当众写下赡养老人的保证书。这件事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至今,村里再没发生打骂老人的事情。

在开发区法院,谭彦办案调解成功的比例全院最高。一些难以处理的案子,他总是苦口婆心地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用自己的情去打动别人的心。

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更热爱工作。在自知不久于人世之际,谭彦对领导说:“我干一天就少一天了,你就让我工作吧……”

1988年底,谭彦还是一名书记员,一个人要为5名法官当助手,承担着超负荷的工作量。由于过度劳累,他感冒发高烧持续20余天。但他仍然一边咬牙坚持工作,一边照顾临产的妻子。就在妻子分娩当天,谭彦再也支撑不住了,一头栽倒在床上。

同事们把他送到医院,经诊断:肺结核由于长时间高烧得不到治疗,恶化为“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这是肺结核病中最严重的一种。从X光片上,肉眼就能看到两片肺叶上有四五个空洞,其中最大的如同鸭蛋大小。医生要他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只能活5年”。

残酷的消息一下子让谭彦惊呆了:29年的人生经历,像电影一样,一幕幕从脑海中掠过。他想到家中年迈的双亲、身边年轻的妻子、襁褓中的儿子,想到儿时的伙伴、大学的同窗、单位的同事……而想得最多的,是他深深热爱的事业。人生的追求才刚刚开始,理想的翅膀怎能突然折断?连续几天的辗转反侧,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慢慢占据了他的心:人迟早是要死的,生命的长短用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却用贡献来计算。即使像流星闪过,也要放射出绚丽的光彩。

想通了,谭彦的精神又振作起来:自己毕竟还有5年时间,与其在医院里等死,不如回去工作,活一天就要体现一天的价值。

谭彦这次在医院住了不到一个月,高烧一退就回法院上了班。医生留他,留不住;同事们劝他,他听不进去。妻子哭着说:“不是不让你上班,是让你先养好了病,有了好的身体再工作。我不图名,不图利,只图你有个好身体。有你在,我有丈夫,孩子有爸爸,我们才有个完整的家,否则……”妻子说不下去了。

“丽娜,你快别这么说。不少结核病人长期住在医院也就那么回事。我这么年轻,在医院里憋得慌,还不如上班干点事情充实。”谭彦安慰着妻子。

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载: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为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竟多达512天。而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医生嘱其“全休治疗”。

病魔缠身,谭彦更热爱生活。闲暇的时候,他常与同事下棋、娱乐,虽然话语不多,但常常一个笑话,就把大家逗得前仰后合。谭彦的妻子说,在死神和病魔面前,他从不退缩,凡是听到治疗结核病的偏方,他都要试一试。

质朴的生活陶冶情操,艰苦的环境磨练意志,良好的教育塑造人格。谭彦说:“人不能愧对生命,干一行就要干出名堂。”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

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谭彦大学毕业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组织上派他与其他几名同志一道筹备组建开发区法院。当时,开发区还是个荒凉、偏僻的小渔村,荒草遍地,道路泥泞,距市中心30公里。没有宿舍,谭彦就住进四面透风的工棚里。白天,谭彦骑着自行车深入工地、渔民家中调查;晚上,由于电力不足,他常点着油灯看书、写材料。冬天,呼啸的北风吹来,工棚如同冰窑。与他一起到开发区的人,有的调走了,有的回到了市里,谭彦却留了下来。

谭彦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在一次执行公务中,因车祸受伤,领导和同事们立即把他送往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单位又让他回吉林老家休息。当年冬天,两位院领导冒着大雪千里迢迢赶去探望他。1989年谭彦重病以后,院里更是千方百计为谭彦治疗,凡是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谭彦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一次在重病之中,同事们劝他休息,他说:“我的生命是党给的,活着就要为党工作,死也要死在岗位上。”当时在场的夏宪平日前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说:“这句话如果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可能会让人感到不可信,谭彦说得却那么真诚,我们知道,这确实是他的真情流露,让人听了直想哭。”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谭彦先后获得多种荣誉:大连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大连市杰出法官、大连市特等劳模、辽宁省共产党员标兵。面对这些荣誉,谭彦说:“这是组织上对我的鼓励和鞭策,等我的身体好转了,我将加倍努力工作。”

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篇7

谭彦生前系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中共x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

在病重期间,他用颤抖的手写道:“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我是一名普通党员、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伟大事业……”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一个普通农家,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

1985年7月大学毕业后,谭彦主动放弃优裕生活环境,志愿到刚刚起步、条件比较艰苦的大连开发区工作。1989年,因工作过度劳累而身患重病。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义无反顾,以惊人的毅力与生命争夺时间,用更加忘我的工作来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1993年和1994年,他的病情再度加重,但是在这两年间他克服疾病折磨,审结案件105件,高出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的49%,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谭彦具有坚强的党性,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繁华环境,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被誉为“铁”法官。1996年7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

2004年11月28日,年仅44岁的谭彦带着对亲人的眷恋,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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