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处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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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般固废处理协议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为企业单位,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需要进行合法、规范的处理,为保障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经营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不能循环利用的废物。

1.2 固体废弃物处置:包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等活动。

1.3 固体废弃物处理:指对固体废弃物采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可持续化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1.4 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所:指乙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用于进行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场所。

第二条 固体废弃物处置范围

2.1 甲方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分离、存放等工作。

2.2 甲方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种类、处理数量和处理方式,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2.3 甲方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包含有害物质,不会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2.4 甲方应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可持续化处理,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5 乙方应当制定相应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案,并在协议签署前向甲方提供方案的审核和确认,以确保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将其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以达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分类方式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分类处理的主要目的是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3 乙方应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安全可靠,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在固体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废物的来源、种类、特性等,以确保安全和可靠性。

3.4 乙方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将甲方提供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成可以有效利用的物质,如再生资源、焚烧发电等。同时,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可持续化”原则,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5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处理结果,以及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和处理,确保甲方对处理结果有充分的了解。

第四条 固体废弃物的收运

4.1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分离、存放等工作,并将废物交付乙方处理。

4.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废物交付乙方,不得将固体废弃物交付给未取得固体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4.3 乙方应及时、准确地收取甲方提供的固体废弃物,并确保其安全运输到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所。

4.4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固体废弃物收运管理体系,确保收运环节的安全可靠,避免因收运环节问题导致固体废弃物处理出现问题。

第五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

5.1 本协议项下的费用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理费、收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5.2 固体废弃物处理费按处理方式和处理数量计算,由乙方提供明细并告知甲方。收运费按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计算,由乙方提供明细并告知甲方。

5.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固体废弃物处理费和收运费。

5.4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废物无法按时交付或产生其他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5.5 乙方有权向甲方催收未支付的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缴未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甲方和乙方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披露。

6.2 甲方和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员工不泄露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6.3 甲方和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对本协议内容和实施情况予以公开和披露,但不得公开或披露对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导致固体废弃物无法按时交付或产生其他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7.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导致固体废弃物处理出现问题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技术、专利、商业机密等知识产权均属于各自所有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向第三方披露。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如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10.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需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协议变更协议。

10.2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11.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有需要,可以协商续签或重新签订本协议。11.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签署

12.1 本协议的签署必须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章。

12.2 本协议的签署可以采用电子文本形式,经过双方认可后具有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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