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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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北中考政策

4月1日,鄂州市下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中考总分670分,比上年少10分,信息技术课程以考查的方式进行结业评价,地理与生物考试采取无纸化计算机考试办法,同时取消了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加分优录项目。

据了解,今年中考文化课考试日期为6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为:6月20日(星期二),语文9:00—11:30(150分钟),数学14:00—16:00(120分钟),文综16:30—17:50(80分钟);6月21日(星期三),理综9:00—11:00(120分钟),英语14:00—16:00(120分钟。其中14:00—14:25考听力)。

地理、生物机考考试2科满分均为25分,考试时间共40分钟。考试题型单项选择20小题,每题1分,共20分;判断对错10小题,每题0.5分,共5分。届考生考试时间是年4月25日,考生成绩计入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届考生考试时间是年6月28日,考生成绩直接计入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

文化课成绩于7月1日公布,7月2日至4日为申请成绩复查时间。地理、生物当场公布成绩;理化生实验技能、体育2科考试成绩由各组考部门在4月28日公布,4月29日—5月12日为成绩复查时间。成绩复查由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统一登记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上报各组考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鄂州高中、市二中、华森中学(民办)、鄂东高中(民办)及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四中面向城区招生;泽林高中、秋林高中面向鄂城区招生;华容高中、葛店高中面向华容区和葛店经济开发区招生;梁子湖高中面向梁子湖区招生。

年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学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于5月15日开始,5月31日截止,修改志愿时间为7月4日至7月5日。

鄂州高中统招计划由各区按分配指标划定本区的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标自动生成各校的录取资格线。鄂州高中国际部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形成实际录取分数线。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市招考中心按志愿投档,各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即形成该校的录取分数线。各区(开发区)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在各区(开发区)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按志愿投档,按计划录取不划线。

中心城区鄂州高中统招计划的80%依据各初中应考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20%指标用作再分配。按照城区统招计划总数,以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形成最低控制线,低于最低控制线下30分的指标收回,连同20%指标,按照各学校超过最低控制线人数,按比例实行再分配。再次分配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其他各区鄂州高中的统招计划,各区按80%—90%的比例分配到校,具体分配比例和录取程序由各区自行确定。鄂州高中国际部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与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学校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这所学校。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招考中心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具备湖北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参加户籍所在地录取。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市招考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需要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于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

参加中考的考生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中和高中学生都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生,由市招考中心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查询录取结果。

孝感中考政策5个新变化

三类考生为借考考生

规定以下三类考生为借考考生:不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考的考生;以随迁子女名义在就读学校报名参考,但资格审核时不符合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未经教育局备案休学、学籍在初中学校滞留超过三年的考生。

组考形式微调,乡(镇)不再分设考点

今年我市中考仍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兼顾我市各地的实际情况,取消了“经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审批,在所辖乡(镇)分设考点,实行分片组考、交叉监考”的规定。

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补录时间调整为8月21日—22日

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投档,防止个别学校提前私自圈录、擅自登记、交费和给考生作出录取许诺以及抢拉生源等行为,年,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补录的时间由去年的9月6日调整为8月21日—8月22日。

各初中学校专人负责资格审核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去年的“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调整为“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进一步强化了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主体责任。同时,严格落实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初中学校要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考生档案由考生报名所在初中学校保存

中考考生档案由以前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保存调整为由考生报名所在初中学校保存,并由考生领取后移交录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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